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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是我最最最最愛的北鼻生日~~
我們去茶巷吃了超好吃的石鍋拌飯,
吃的超飽後,
就跑去沙鹿"賴賴蛇"(台)
原本說要去夜唱,
後來想想又說算了,
於是決定要來個不醉不歸...
(但...是在我家醉!!)
就買了瓶梅酒,
花了400元新台幣,
但這對不喝酒...不,是沒喝過酒的我...
已經算是很不起了,酒精濃度15%!
可是第一次嘗試呢~~
結論:又貴又不好喝!!真搞不懂藉酒消愁的人~~
但,
我喝了2/3瓶沒醉,只是頭"小"暈了點,
還自以為酒國女英雄...
結果...
悲劇發生了~
就在隔天睡醒後發現,
我,過-敏-了!!!!!!!!!!!
真是個天大的白痴~~~~
害我跑去榮總看了皮膚科,
花了我500元就算了,還挨了一針!!!!!!!
欠誰的阿????????!!!!!!!!!!!
怒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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